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人才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訓字第 100051245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能字第 101
  050165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能字第 1020501
  113 號令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六日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628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4050569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家訓練品質獎選拔表揚計畫;新名稱:國家人才發展獎選
  拔表揚計畫)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50506578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6051477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6、8、17  點條文及第 13 點條文之附件九
  、第 15 點條文之附件五至附件八;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7050715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7 點條文及第 8  點條文附件二至附件三、第
  15  點附件五至附件八;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8050175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及第 8  點條文附件二、附件三;並自即日生
  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9050497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00504142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105048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2050458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7、13  點條文及第 8  點條文之附件四~附件六
    ;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20507151 號
    函勘誤第 3、5、13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