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 3 字第 1000125 59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03012599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3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