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 3 字第 1000125 7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 3 字第 100012706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