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0050809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法字第 103181276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8、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40509797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6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080518487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6、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