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0020130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1020244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3180644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 ;新名稱: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