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7 日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 3  字第 100012593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 3  字第 1
  0101278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關 4  字第 107012709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6、9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日勞動部勞動關 4  字第 108012582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9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日勞動部勞動關 4  字第 111013992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9 條條文;增訂第 7-1  條條文;除第 7-1  條條文
  自一百十年十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關 4  字第 1120143700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