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100050816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一百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100050821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動委員會勞職業字第 1010501
  8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031813184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行業作業要點;新名
  稱: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070509185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