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102 0126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20200 010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31806517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 格;新名稱: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