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1010145 68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10101 4641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0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實施要點;新 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職類結訓測驗試場認可及管理作業要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10301 450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14、18、19、21、22、26 點條文及 第 6 點條文之附件一、二、第 12 點條文之附件四及第 13 點條文之 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999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0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職類結訓測驗試場認可及管理作 業要點;新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職類結訓測驗試場認可及 管理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1739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11、13、18、19、26 點條文及第 6 點條文之附 件一、附件二、第 14 點條文之附件七;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1942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0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4215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1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