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社字第 101050353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社字第 10105 021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2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