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訓 字第 10225007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法字第 1036500 43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03 256064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9~12、14、17、18 點條文;並自 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042500 90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05 25011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9、12、17、18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 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1125 1078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7、9~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