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防災檢查重點項目執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3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3  字第 0920013
  985 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1  字第 09400
  42107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3  字第 0960150
  492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1  字第 099015058
  3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3509 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