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八十二勞檢二字第 184 29 號公告訂定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2 字第 100015050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8 點 (原名稱:熔接檢查處理要點;新名稱:熔接檢查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3 字第 1 041004994 號函修正第 1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