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10301 0016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401011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1100859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9、11、19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12007891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10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