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10301 00163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3010143 0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一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90100509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九年六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90100662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九年六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