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10301 00163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九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70100375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九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四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80100961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年十月六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090100088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九年二月十二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110047378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