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04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31809651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60513285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7、8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一百零
  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8050583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7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附件一、第 5  點條文附件
  二;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0051262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第 5  點條文之附件二、第 6  點條文之
  附件三;除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項次一有關補助標準之規定,自一百
  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21148A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第 7  點條文之附件
  四;除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項次一有關就業服務員薪資補助標準之規
  定自一百十一年九月一日生效外,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