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162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171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5、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2573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395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27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6、7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13141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 要點;新名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 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0639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附表一、第 4 點條文附表三 、附表五、第 5 點條文附表六、格式一、格式四至格式六;並自即日 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八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第 109101201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 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新名稱: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 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四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第 1 09103876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二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 第 110100722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第 11110063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 第 11110365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9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表 一、第 4 點條文之附表二~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第 112101090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6、7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十二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3 字 第 1131300779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