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1608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3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15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6、8、10、11、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408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