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31806519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為:「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甲級申請檢定資格」及「
  技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乙級、丙級申請檢定資格」;新名稱:技
  術士技能檢定鍋爐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