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050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245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6、7、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4102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營造工地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新名稱: 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128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6、9、1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六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1131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六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