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42821 號 公告訂定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07621 號公 告修正第 5、7、10、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46132 號公告 修正第 5、6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附件一、第 11 點條文附件六、附 件八、第 12 點條文附件十;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五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00204346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0~14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10202083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9、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