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5020194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28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384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點條文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241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點條文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227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188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9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