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7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八日勞動部勞動保 2  字第 1050140435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六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保 2  字第 1110150397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七日施行
  (原名稱: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
  付辦法;新名稱: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被
  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