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一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普墊字第 1056015 914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保險局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欠費催收及轉銷呆帳處理要點 ;新名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欠費與墊款催收及 轉銷呆帳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