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五日勞動部勞動關 1 字第 106012642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關 1 字第 1070125078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動部補助工會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及產業工會教育訓練 實施要點;新名稱:勞動部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補助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關 1 字第 11001297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9、11、13~15 點條文;增訂第 18 點條文;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