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條 1 字第 1060131704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四日勞動部勞動條 1 字第 1070131223 號函 修正全文 7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一日勞動部勞動條 1 字第 1100130119 號函 修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動條 1 字第 1110140387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