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3809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1140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5035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8、19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第 16 點條文 之附件九、附件十;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10200126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 點條文之附件十;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3697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 點條文之附件十;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30204309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16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一百十三 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