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區域產業據點職業訓練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8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六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062501
  3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四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072501
  40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8、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122500
  3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 點條文;增訂第 12 點條文;原第 12 點
  條文遞移為第 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