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勞動部令勞動秘文字第 10701159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勞動部勞動秘文字第 107011650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秘 2 字第 113013042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件一、第 3 點條文之 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