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2916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0847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