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080513989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能字第 110050279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