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三十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2  字第
  109100458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2  字第
  1091021180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1  字第 1
  111031706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
  (原名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
  施指引;新名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職場安全衛生
  防護措施指引)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l  字第 1
  121300109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