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2 字第 109101202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六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1 字第 110100197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橡膠製品製造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新名 稱:橡膠製品製造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1 字 第 111101818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橡膠製品製造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 作業要點;新名稱:塑膠製品相關產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 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五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1 字第 11110383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0、11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 格式一、格式六、格式七、格式八;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衛 1 字第 112100321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