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之外國人延後或取消請假返國之交通必要費用補償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30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管字第 1094000
  47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