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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09012606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100126415A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3、8、14  點條文及第 10 點條文之附件三、附
  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補助行政機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
  要點;新名稱: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12014306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8、13、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九日勞動部勞動關 3  字第 1140145629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新名稱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