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2 字第 0980130 003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勞動部勞動條 3 字第 1090130634 號函 修正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勞動部勞動條 3 字第 1130147568 號 函修正第 7、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條 3 字第 1140148118 A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