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00500029 號公 告訂定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00504487 號公告 修正第 10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00511884 號公告 修正第 10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09607 號公告 修正第 4、6、8、10、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