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90520964 號公 告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10511441 號公告 修正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40501713 號公 告修正名稱及第 1、4、7、9 點條文及第 11 點條文之附件六~附件八 ;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新名稱:中 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