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090518944 號公 告訂定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11160 號 公告修正第 7、9、12、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40507733 號公告 修正名稱及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新名稱:中 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