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十三日勞動部訂定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勞動部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勞動部修正第 1、3、4、7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05020 號函
  修正全文 8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06287 號函
  修正第 3、6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07069 號函修
  正全文 8  點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勞動部修正全文 6  點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07733 號函
  檢送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22133 號函
  修正全文 6  點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10524230 號
  函修正全文 6  點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20501974 號
    函修正第 3、4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件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20503654 號
    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20506112 號函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