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動部處理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事件裁罰要點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0051562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