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能字第 10903 19776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六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能字第 110033250 2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