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8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4  字第 09701
  50700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九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第
  1031030167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
  第 1041025905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十三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第
  1051034615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一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第
  1061010787  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第
  1071002452  號函修正全文 1  點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 2  字第
  1131400040  號函修正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