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日勞動部勞動保 3 字第 1110150098 號令 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動保 3 字第 1110150627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勞動部勞動保 3 字第 1120077391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