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1050194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1051352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14611332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表三、附表四;並自即日 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20502786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三月十五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20508992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七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20512677A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五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3050334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五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動發事字第 1130512214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