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1020319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三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3020743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8、9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第 10 點條文之附 件十,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