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日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展字第 1103660138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七日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展字 第 1113660375 號函修正第 9、11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