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20506627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生效,試辦期間自一 百十二年五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2050955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20510539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一百十二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就字第 113050987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11、13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表;試辦 期間自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