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勞動部勞動關 5 字第 112014326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關 5 字第 114014093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3、4、7 條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件一、 第 10 點條文之附件二、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新名稱:勞動 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提升勞工福祉作業要點)